按照陕西省政府要求,2015年1月19日至22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督学、专家,对西安市莲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并对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考核。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听取了莲湖区委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和区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工作汇报,对9个部门、123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检查。评估考核期间,先后召开人大委员、政协代表以及师生家长座谈会,走访干部群众和师生2375人次,查看各类部室1430个,调阅档案资料和文件记录等4631份,发放调查问卷2816份,体音美学科测试464人次。在获取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对照评估标准,通过统计分析、集体讨论研究,评估考核组形成了一致意见。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认为,莲湖区近年来始终把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地位,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创新机制,探索出一条适应莲湖区情、实现教育未来目标的有效途径,在落实责任、教育规划、经费投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民族教育、社区教育、大学区管理制改革、骨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高效课堂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
同时,督导考核组认为,莲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重视教育,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成绩突出,考核结果为优秀。
莲湖区通过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区评估认定后,陕西省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已累计达到61 个,“双高双普”县(区)已累计达到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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