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昨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
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实施意见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同时,综合素质评价意见规定,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高考改革方向
根据今年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高考改革的方向是“两依据、一参考”
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
覆盖全部科目 分两种方式组织考试
作为“升级版会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所有科目,防止严重偏科。为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考试组织方式分为两种。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自主选择
3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根据实施意见,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当中任选3科的考试成绩。上海、浙江已于今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整体实施。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成绩评定
3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5等级呈现
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
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改革影响
改革之后可文理兼修文理兼考
这次改革是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一是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方式呈现,除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科外,其他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不参加高考的学生,不需要和其他学生学习、备考一样难度的教学内容。
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扬长避短,学习有兴趣和擅长的东西。
此外,现行高考是将高一、高二学习的内容一直带到高三“算总账”,三年中各门考试科目一直处于备考过程,并且毕业时集中考6门,学生考试的门数多,强度大。改革后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心理压力。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后,给高中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一些变化,主要是原来学生只能选择文综、理综,多数学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学,现在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学校按学生的选择实行走班教学。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范围
建档案明确五个考察重点
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尽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有要求,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但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
为此,意见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每个方面都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确保实施
避免失真将建立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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