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昨日在华渝实验学校接受庭审
昨日,江北区人民法院在重庆市教科院华渝实验学校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让200多名小学生现场感受了法律的威严。
看庭审学生很懵懂
“带被告人出庭。”下午3时30分,当张强(化名)被法警带进教室时,原本端坐的学生窃窃私语,审判长谭中平不得不招呼保持秩序。
张强24岁,万盛人。今年7月21日夜,他潜入江北区一家小区盗窃苹果笔记本一台销赃。落网后他虽积极赔偿受害人,仍然被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不到一小时庭审结束。鉴于张强有自首表现,并主动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张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8000元。
庭审虽然采用简易程序,但举证、质证、陈述等法律词汇,让小学生们听起来很费解。
现身说法被告落泪
“小朋友们,你们一定要以我为戒。我小时候就喜欢拿人家东西,养成这个习惯后,长大了就学会了偷东西,结果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张强被法警带离教室时,突然转身拿起话筒,说出一番忏悔话。
面对张强有些哽咽的忏悔,原本闹哄哄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几个小女孩捂着嘴巴,眼睛直直地盯着张强。
“希望小朋友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守法的好孩子,不要动歪心思、做坏事。”说着说着,张强的眼泪掉了下来。
学生提问难倒法官
庭审结束后,孩子们将法官团团围住,提问自己感兴趣的话题。
“法官叔叔,他赔了人家钱,还老老实实认错,为什么判他半年刑?”三年级4班的余逍遥问。“他犯了错,犯了错就要受惩罚,这是法律规定啊。”谭中平回答。
“法官叔叔,他要是在庭上乱说话怎么办?”
“爸爸打我的屁股,该怎么办?……”
“我学习没做完,妈妈罚我不准吃饭,怎么办啊?”
面对孩子们一个个天真、有趣的问题,谭中平直呼受不了。
“总的看来,庭审对孩子们起到的警示意义比较大。几个孩子都表示,以后将改正乱拿别人铅笔、橡皮的不好习惯。”谭中平说,以前法庭搬进大学、中学庭审比较多,进小学这还是第一次。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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