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九条”新政颁布后,黄明手持9项发明专利,却没有作价入股,而是实打实地拿出51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不仅找亲朋借了不少钱,还把南京市321人才计划支持我的200万元全部砸了进去。”时至今日,黄明仍然对这个颇有争议的投资决定不后悔,“虽然我是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但是职务发明成果作价入股,牵扯到国有资产管理,环节多手续繁,还有政策风险。”
黄明所说的政策风险,指的就是南京“科技九条”中关于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有关职务发明成果的收益归属条款与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冲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以科研成果作价入股视为无形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都须审批并上缴相关收益。“但‘科技九条’中明确‘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这样的冲突不是我们创业者所能解决的。”黄明说。
科技体制改革在先行先试的地区遭遇了“成长的烦恼”: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出台的新政文件,明显超出了上位法和上级部门管理办法的“天花板”。面对法律政策的红线,谁也不敢轻易越位。
对于这些具有突破性的先行先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黄榕认为,就“科技九条”落实而言,目前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身份待遇保留问题;二是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有关职务发明成果的收益归属问题;三是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能否在职创业问题。
“这些政策与目前国家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冲突。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总结地方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出台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方面的政策,并在一些地区先行先试。”黄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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