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16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陕西省16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组同时也披露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山区县学校用地及校舍仍然紧张。千阳县、石泉县仍有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彬县、商南县仍有少数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农村学校普遍存在仪器设备配置缺口,有的学校生均仪器设备值偏低。平利县、宁陕县部分学校没有学生餐厅,就餐条件差。宁强县个别学校图书配置不足,复本率高。西安市未央区、千阳县、山阳县等在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值等方面单项差异系数过大。
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音体美教师配置不足的情况在各县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县科学、劳技、计算机专业教师不足。石泉县、黄陵县等个别农村学校存在教师老龄化现象,在一些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如西安市未央区等,有的学校专任教师数量不足。有的县教师交流比例偏低,交流制度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教育配置与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随着城镇化进程及地方经济发展,人口向县城、城区集中,使得一些县城、城区学校规模偏大,如千阳县、神木县、靖边县、合阳县、西安市未央区等都出现3000人以上大校。一些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在吴起县、平利县、石泉县、靖边县存在60人以上、甚至80人以上大班。教育资源调控失度。一些农村学校已经配置的先进仪器设备使用率不足,未能很好服务于教育教学。
督导检查结束后,按照要求,陕西省将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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