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
30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
30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自30日起,山东将正式施行“单独二孩”政策。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了山东省政府提请审议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
从生育前登记改为生育后登记
其中,将第二十条修改为“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据了解,原规定为“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如今,“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不必再在生育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而是可以选择在生育后三个月持“出生证”去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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