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碑林区教育局率先在西安市启动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本次评定将按照碑林区教育局制定的《碑林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标准》执行,从依法办学、教师队伍建设、校园平安建设、办学特色、社会效益等七个方面,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的一次全方位评定。按规定,区内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每年在4月、10月可申报两次。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定。根据总得分将评估结果分为三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总得分在450分以上(含450分,以下类推)的授予“碑林区五星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称号,总得分在400-449分之间的授予“碑林区四星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称号,总得分在375-399分之间的授予“碑林区三星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称号。
此次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旨在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起具有碑林特色、充满活力的民办教育模式,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体系,提升碑林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品位。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树立办学榜样,以先进带后进,推动碑林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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