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学上”到“上好学”,陕西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的改革,使教育资源的配置向合理化发展。西安市全面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实验试点,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几年前,全省城乡实行了全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又有46个县(区)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省级标准,吴起县、长安区、眉县、丹凤、石泉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
近年来,陕西通过调整学校布局,整合、重组等多种途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同步规划和建设新城镇、经济开发区、城市住宅小区的中小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建设完成,应用工作得到加强,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普及实验教学县的任务基本完成。通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重大教育投资项目,在农村新建、扩建了一大批寄宿制学校,在县城新建了30多所标准较高的学校,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教育资源配置逐步走向均衡化。同时,还创建了一批“双高普九”县和教育强县。
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提高生均补助标准。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全省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2012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农村小学和初中每生每年再增加50元取暖费,寄宿制学校每生每年再提高200元公用经费),农村中小学高出国家补助标准300元,城市小学和初中分别高出国家补助标准560元和700元。
2011年起,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下发了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并在全省实施。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省41.5万名农民工子女有84.37%在公办学校就读,63万余名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受到重视。
同时,陕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定除国家免费师范生免考从教外,各地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补充和聘用教师。把好了教师入口关,严格实行了中小学教师“省考县选”制度。并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扎实推进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积极促进县域内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合理流动,完善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对口支援制度,将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作为校长和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落实工资、职称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政策,改善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引导优秀校长和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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