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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考3月10日起报名 随迁子女新增报名条件

2014-03-05 09:29  华商报

西安市中考将于6月21、22日进行,3月10日至14日网上报名。据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今年新增条件:必须是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考生需缴纳40元报考费。

随迁子女中考报名也得提供父母居住证、养老保险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规定:从2016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本人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持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2016年之前,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将于2017年参加高考,必须符合新政策规定,所以今年中考报名政策也发生变化,去年对于在西安市有较稳定工作的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只需提供父母在西安市的从业证明或所在单位用工合同(复印件)。今年则新增条件:必须是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

12类考生受政策照顾

符合照顾类政策的12类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区县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包括:夫妇双双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为西安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经人事、民政部门批准的在我市自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台湾、香港和澳门籍学生;外国外交人员或侨民的适龄子女。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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