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将在2月28日公开宣判。昔日的县高考状元、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杀死一名女生、刺伤两名男生,2010年12月,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过在2012年3月份,四川省高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一时间,有关曾世杰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成为争议焦点。曾世杰的辩护律师认为,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时精神异常,应重新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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