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期,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是坚持典型引领,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时代典型。把深入开展向“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全国模范教师侯伯宇等优秀教师的学习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高尚师德的重要抓手。
二是规范师德教育,解决突出问题。以提高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素养为重点,以“一法一规范”为依据,加强日常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制度,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做好本职工作,集中于教育教学的优化和学校事业发展上,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建立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首要内容,学校发生突出的师德师风问题,要追究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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