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下降学校评优“一票否决”
学校每年要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测试,向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测试结果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建立健全“学校―区县―市”三级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学校校长要及时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学校体育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改善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挤占体育课时、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学校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提高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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