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纪委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和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5起涉及教育问题,分别是:
一、旅顺口区教育局局长徐营廷大办女儿婚宴收取礼金,并使用公车为婚礼服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予以收缴。
二、沙河口区教育局原局长、党委书记韩裕民私设帐外资金,违规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大连市纪委已立案调查。
三、普兰店市物价局副局长肖海东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连市第12中学违规购买购物卡,并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教职工福利,因主要责任人已去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庄河市第31中学党支部书记张言民顶风为儿子办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有关通知通报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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