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大揽为她花钱关系恶化法庭相见
女生说,他想发生性关系没成才告我;法院终判女研究生归还9万多元钱款
年近五旬的大学老师结识了红粉知己,在对方读研深造期间,多次为其汇钱。两人关系暧昧。但女孩完成学业后,老师认为女孩“过河拆桥”,遂到法院起诉女孩,要求其归还两年多来的“借款”及利息共15万多元。近日,广州中院二审后认为,其中9万多元的银行转账既然一直标明是“借款”,女孩应当归还。
两年里,他对女孩无微不至
张先生是北京一所大学的老师,2008年7月在北京认识了妙龄女子刘小姐。两人也有工作关系,你来我往中建立起了较为密切的关系。2009年9月,刘小姐考上广州某美术学院研究生,离开北京赴穗读书。这期间,张先生对刘小姐照顾得可谓无微不至:为她买化妆品、衣服、日用品、电脑;为她代买机票,拿现金给她花。此外,两年多来,张先生坚持月月转账给刘小姐,包揽了她的生活费、学费,这些计算下来,他共在刘小姐身上花了14万多元。
但两人最终反目,甚至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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