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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高校明年推校方责任险?学生遇意外最高赔40万(3)

2013-12-10 08:16  西安晚报

公办民办高校都要投保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都要积极投保校方责任险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投保主险后,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责任是指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校外的突发性侵害等意外事故导致在校学生发生人身伤亡,而被保险人并无过失或行为不当,但依法仍需对受害学生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约定负责赔偿。

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保费

校方责任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学年,每年从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主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元,附加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元。

王海波说,校方责任险是为学校提供保障的险种,所需保费必须从学校公用经费中统一支付,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校方责任险赔偿条款规定,主险每生每年赔偿限额为4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每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附加险每生每年赔偿限额为15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条件成熟的高校从明年3月1日起投保,其他高校明年9月1日起投保。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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