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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绑架杀害学妹案二审开庭 近百师生旁听

2013-11-27 08:33  西安晚报

大四学生孙某因缺钱,决定绑架杀害学妹后勒索钱财。昨日上午,省高院对陕西某高校在校大四学生孙某绑架并杀害同校大二女生晓霓(化名)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西安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近百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孙某和晓霓都是陕西某高校在校学生,孙某上大四,晓霓上大二。2012年初,因为缺钱,孙某预谋绑架学校附近的儿童后勒索钱财,因为没找到作案对象,遂决定绑架杀害晓霓后勒索钱财。

同年3月24日晚上10时许,孙某将晓霓骗至学校附近一座民房内,趁晓霓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布条勒住了她的脖子。晓霓反抗,孙某将她摔倒后,双手紧扼她的颈部,致晓霓当场死亡。孙某唯恐晓霓没死,就用布条填塞住她的口部,将尸体捆绑后藏在床箱内。

3月25日,孙某买来编织袋,将晓霓的尸体装入编织袋,抛尸于郑西高铁高架桥下废弃的民房内。为了防止尸体被发现,次日,孙某再次来到抛尸地点,用砖块将尸体掩埋。

返回学校后,孙某将晓霓的手机和学生证扔到了公寓厕所的下水管道内,并将晓霓的手机卡插入所借同学李某的手机里,冒充学校老师与晓霓的母亲联系,谎称晓霓遭遇车祸,让家属准备手术费用,并赶到西安。3月27日,孙某再次短信联系晓霓的母亲时,称晓霓被绑架,并索要赎金8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于当日将孙某抓获,并在他的指认下发现了晓霓的尸体及案发现场。

依据上述事实,西安市中院一审认为,孙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预谋绑架并杀害被害人晓霓,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遂以绑架罪作出判处孙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宣判后,孙某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上午,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二审鉴于控辩双方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均不持异议,庭审重点围绕本案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审理。目前针对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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