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记者 郭妍)近日,教育部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意见》。《意见》要求今后中小学新任校长须持证上岗,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校长培训情况将作为考核、晋级等必备和重要依据。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民族地区校长培训,加大薄弱学校校长培训力度。同时规范校长培训证书制度。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校长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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