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首届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日前在西安顺利结束,94名中小学教师被推荐为正高级教师,其中西安24名,目前正在公示阶段。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改革原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原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与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同时提高职称上限。
与以往政策相比,中学教师增加了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增加了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这意味着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晋升通道拓宽,今后也可以评正高了。
按照评审办法要求,正高级教师由各市组织推荐,陕西省人社厅确定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社部和教育部批准。今年上半年,国家批复陕西省2012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名额94个。省人社厅制定下发专门文件,下达我市推荐名额,并对申报推荐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0月27日,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在西安顺利结束,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94名中小学教师被推荐为正高级教师,其中包括4名小学教师。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时间截至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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