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导团办公室主任席建中对迎接国家督导检查有关具体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据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于10月10日至17日对陕西省2012年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督导检查。曹普选在讲话中要求,各有关市、县要高度重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一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填平补齐,加强薄弱环节整改;二要落实责任,县长为第一责任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乡镇政府落实相关责任,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教育部门和督导机构等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存在问题的要实行问责制;三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细化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纪律要求,简化接待,做好相关工作,不搞形式主义。
宝鸡、延安、安康、商洛等4个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太白县、志丹县、旬阳县、丹凤县、柞水县等5个受检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教育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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