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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应届毕业生 今起可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

2013-07-12 16:30  阳光报

阳光讯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昨日9时起至17日24时,可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目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已经可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登录司法部网站或陕西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另外,申请人应于7月阳光讯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昨日9时起至17日24时,可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目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已经可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登录司法部网站或陕西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另外,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局 (西安市延长至7月26日),提交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陕西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联系方式可在陕西省司法厅网站查询。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局 (西安市延长至7月26日),提交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陕西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联系方式可在陕西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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